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声明,苹果公司违反了DMA规定的“反引导条款”(anti-steering obligation),而Meta公司则是违反了DMA中,有关让消费者有权选择使用“较少其个人数据服务”的规定。因此,委员会分别对苹果和Meta处以5亿欧元和2亿欧元的罚款。

欧盟委员会强调,对苹果公司给的罚款考虑了其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持续时间。此外,由于苹果公司对合规解决方案的早期和主动参与,委员会还结束了对苹果用户选择义务的调查。
对于Meta,欧盟委员会认为,根据DMA,公司必须征得用户的同意才能在各项服务之间合并他们的个人数据。那些不同意的用户必须能够使用个性化程度较低但等效的替代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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