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原则与要求2:《指引》提出了四个基本原则,即以人为本、增进福祉;安全优先、尊重生命;公平公正、避免偏见;知情保障、信息公开。同时,还提出了合法合规、效益提升、控制风险、及时调整、隐私保护等五项一般要求,确保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和应用符合社会公众利益,兼顾技术发展与伦理道德。
责任主体划分清晰:《指引》的适用对象为技术研发主体、生产制造主体、使用主体等相关责任主体,客体为具有驾驶自动化功能的汽车2。根据《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》,《指引》对不同类型驾驶自动化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划分4。先进驾驶辅助阶段(2 级及以下)责任主体通常是人类驾驶员;有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(3 级和 4 级)责任主体因场景而异,用户和自动驾驶系统都可能负责;无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(5 级)一般以自动驾驶系统为主,特殊情况用户主动介入除外4。
突出安全性特点4:《指引》将驾驶安全置于突出地位,强调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和应用要充分考虑安全性,不仅要保障驾驶自动化参与者的生命安全,还要保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和数据、算法等技术安全。在不可避免的交通事故和极端行车环境中,应最大限度降低对人的伤害。
注重科普宣传4:《指引》要求技术研发人员和企业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,引导公众理性认识驾驶自动化技术。在发布研究成果时要客观准确,不得编造虚假信息。在研发、生产、推广过程中,应向公众告知产品功能分级、使用条件等事项,避免公众认知偏差和产品误用、滥用。
动态修订完善2:《指引》将根据技术迭代、应用场景拓展以及社会反馈进行动态修订并适时发布,以适应驾驶自动化技术不断发展的需求,确保其始终能有效规范该领域的研发和应用行为。